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16种情况下是全责?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当时,不管事故造成的后果是怎样的,只要各方驾驶员对事故责任划分是有争议的,就应该及时报警,至于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国家法律制度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交警部门也是根据国家规定认定事故责任的。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处理...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


·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
     一、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内部处罚。 高速公路倒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到了我们的自身安全,同时也威胁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


·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首先是立即停车,然后拨打110报案。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但要注意小心操作,以免加剧伤者的伤情。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以便交警勘查现场。协助取证,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二、...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一次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


·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
    已经被法院确定为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不是拘留几天就能放出来的,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了,而且您也千万不要将刑事拘留和量刑以后的坐监狱看为一个性质的,判刑和拘留这是完全不相等的两种性质。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的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询问的方式,一般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