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因为开发商跟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公司,所以这种情况建议先跟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再去找别的解决方法。比如:可以联系一下其他业主维权;直接去当地规划局投诉;向法院起诉等等

二、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该怎么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是不合法的,对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对其提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要求。物业不按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家里被盗但小区无法提供监控,物业该承担什么责任?

物业有一定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一般来说,如果物业保安人员坚守岗位了,尽责了,那么物业就不用赔偿损失了。但是物业的监控设备损坏,不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是要承担责任的。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危害人人都知道,但是每年还是有许多起交通事故再全世界发生,更是伤害了无数的家庭,带来了无数的苦难。既然没有办法避免它,就要处理好它的后续工作。辽宁省就颁布了《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 一、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赔...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一、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保险责任是相互补充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险别的承保对象有所区别。 1、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人员(如残疾人、小孩等),却一般不包含逃票人员,非法上车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如借用人、押运人但仅...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么作出的,而不是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结束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是赔偿的标准。最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 二、工伤认定概述 工伤认定是...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一、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未发生碰撞责任怎么判定
    交通事故未发生碰撞责任怎么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判定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


·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时间 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等级的划分从严重到轻度,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至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时间,各地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