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与婚姻无效区别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第四,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仅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第五,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解决;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第六,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无效婚姻不享有《民法典》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无效婚姻只针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宣告无效,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无效婚姻的无效是相对的,无效的原因消除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转化为有效。婚姻无效只有向法院申请,通过诉讼程序才能宣告确认成立,当事人自己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仅限于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也仅仅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那要是夫妻尚未办理离婚,此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


·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夫妻在离婚之前,应该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如果确定给女方,则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并明确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的,有义务的一方不能中断给付。那么,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在旧社会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象征,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他人的议论,但是到现代社会这种思想负担已经渐渐解脱,每个人都有更好的环境可以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对起诉离婚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需要花费多少金钱,那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呢?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 不涉及财产为3000至20000,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至8000的基础上再按争议标的...


·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
     对于另一方而言,对方出轨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很多时候要求与对方离婚,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对无过错方而言,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此时需要有证据的证明,否则的话也是无法认定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下面,我们也告诉您证明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一、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 对方出轨能申请离婚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
    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就财产作出分配的,一方都会发现此时的财产分配是不公平的,甚至有的情况下进行的财产分割对自身利益的损害还特别大。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 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协议离婚时在关系到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由于很多原因,离婚后离婚一方或双方会认为所订立...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如果在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
    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大大提高,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于一方,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夫妻的义务,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 一、三线城市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