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二、吸毒要判多久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司法评估通过不了是不能判缓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的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的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判绘刑吗?构成妨害植物检疫罪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2023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一般是不可能再判缓刑了,因为判缓刑的条件是嫌疑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种?
    非法集资犯罪是所有金融类犯罪中后果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一种犯罪,因为它侵害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利益,往往受害者可以达到几百甚至是几千人,所以,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广大人民的利益,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已经查处,就不姑息!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种?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执行的对象也有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权利,那先面我们就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


·普通犯罪预备犯怎么处理
    普通犯罪预备犯怎么处理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


·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有哪些?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国有法律明文规定各种犯罪情形的处罚形式和量刑标准,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贩毒案中有犯罪分子主动认罪并提供线索,供出团伙和交接方式等,在审判时会酌情处理。那么,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有哪些呢? 一、实践中常见的被告人认罪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认罪。按照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但在受贿、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较为隐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