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二、吸毒要判多久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付责任 。这时受害人需要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来申请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给您详细讲一讲。 一、首部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非法集资刑事一百万怎么处罚
    一、非法集资刑事一百万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不同的犯罪,具体的行为方式都不一样。并且针对同一个犯罪,也会有多种行为方式。具体说到受贿罪,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嫖娼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所以有的人就认为嫖娼就是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究竟嫖娼是犯罪吗?而要是行为人有嫖娼行为,同时也被抓了的话,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嫖娼是犯罪吗 1、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


·犯罪中止特征都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特征都包括了哪些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刑标准是什么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修饰或消除瑕斑、异味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这里的“不符合卫生标准”就是不符合国家制定的各种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种类繁多,只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该种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就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