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刑法条文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家庭纠纷所引发的一些口角甚至是打架斗殴的现象,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可。如果比较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说因为家庭矛盾所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不管是在怎样的离婚方式中,其实当事人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否则就不能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达到目的。而实践中,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提供的证件不一样,那其中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一)身份证。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


·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 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一个好国家的未来,所以对子女如何出、抚养费抚养费应当由谁来出、社会抚养费应当交多少我国法律都有做出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进行征收的,那么揭阳社会抚养费2017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离婚以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正式破裂,但是如果能够好聚好散的话,这对于多数离婚的夫妻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种结果。不管怎样,夫妻离婚就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的时候和普通人离婚的财产分配是有所出入的。 一、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


·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这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司法鉴定。实际上现在社会当中,很多的婚姻关系,就是因为在做过亲子鉴定以后而彻底破裂的。这种事情,相信您在生活当中也见到过。如果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话,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继承等诸多问题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1、可以坚决不做,但是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


·一、离婚时签订的夫妻财产放弃书有效吗?
    一、离婚时签订的夫妻财产放弃书有效吗?离婚时签订的夫妻财产放弃书是无效的,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部门也不可能给你们公证。公证事项主要是财产问题、资格或者权利等。相关问题必须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有明确的书面体现,并在双方均知晓自愿签署的情况下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才是有效的。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一、夫妻不离婚如何办财产公证?
    一、夫妻不离婚如何办财产公证?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