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购买假币罪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购买假币罪立案标准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 第二条 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三条 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处罚 对于出售、购买、运输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三档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购买假币罪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注意以下两点:(1)行为人是否“明知”。如果行为人因为上当受骗或出于过失不知其所出售、购买或者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2)数额是否达到较大程度。如果行为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的,即使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本罪属于行为犯,并不要求有特定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只要将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之行为实施完毕,即可构成既遂。由于本罪展选择性罪名,因而行为人只要将其中任何一种行为而不是三种行为实施完毕都可构成既遂。但出售、购买或者运输行为也存在一个过程,因此也存在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把行为实施完毕的可能。如行为人在出售或购买伪造货币当中正讨价还价时被抓获的,或者行为人在运输伪造的货币途中被截获的等,都展于犯罪未遂。因此,不能认为行为人一实施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就都构成既遂。使用假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进行没收,但是如果进行大量的使用,就是构成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恶劣的情况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什么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我们发现大多数的共同犯罪都是各个犯罪人在事前就有通谋的,而从我国法律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看,如果其中有一人属于过失犯罪的话,则此时都是不能成立共同犯罪。那说到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和商议的,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通谋”一...


·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当中一般不说诉讼时效,对应的应该是追诉时效,即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才能对相关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就不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那您知道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持有异议,认为邱立在本案中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现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以供合议庭定罪量刑时予以参考。二,被告人邱立的行为在本案中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为厘清被告...


·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 怎么认定强奸罪
    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 怎么认定强奸罪 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即在因为自己意志之外的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强奸行为最终没有完成。那么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如果属于,自然需要按照《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 强奸未遂属于犯罪,从轻处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


·行为人只构成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吗?
    行为人只构成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吗?可以的,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是应有之义,同时权力总是有诸多限制,不过有些人总会越界,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


·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刑事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


·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
    一、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二、盗窃数额大小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