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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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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强迫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三人以上的;(三)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行为人既有组织卖淫犯罪行为,又有强迫卖淫犯罪行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组织、强迫卖淫“情节严重”论处:(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行为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本条前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二)卖淫人员累计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人数标准的;(三)非法获利数额相加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数额标准的。涉黄犯罪中,强迫卖淫是一种恶性比较大的犯罪,俗称逼良为娼,需要严加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并取消了该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仅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何谓“情节严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司法实践中亟需对“组织、强迫卖淫 情节严重”予以明确。



·定罪免处和缓刑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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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
    关进拘留所多久能探视?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响对案件侦办,不允许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只有等到判刑后,分配到监狱,监狱会发出家属通知的。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经过公安局领导批准,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原则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探视。《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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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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