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期满商铺组租出方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租赁方续约,但租赁方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对于“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这个问题,这要根据合同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而定。当合同中有条文陈述过类似于“租出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用续签”之类的语句时,这一般没有赔偿;当合同中没有以上类似语句,则根据合同优先续签原则,可咨询有关律师或法律援助来索求赔偿。以上,为你解答,想了解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同违约责任确定了比较多的形式,但是,一般人都只知晓赔偿损失的解决方式。 其实,合同发生违约具体可以采用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 其构成要件如下: (...


·合同生效日期模版
    合同生效日期模版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雇用劳动者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障双方的权利,那么劳动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生效日期模版,帮助您了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生效日期模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蒸蒸日上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比如旅游合同违约等问题。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视为民事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诉讼的流程及两种违约情况。 一、旅游合同违约诉讼流程 旅游合同违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遇到旅游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 写诉状 2...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一、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如果有了什么合同纠纷,那么在调节仲裁不了的情况下,就向法院提交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解决合同纠纷,但是你是否知道,人们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的时候所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一部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讲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合同法》实施以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