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一金算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五险一金算抚养费吗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是不会算作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二、五险一金指得是什么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作用: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三、五险一金的算法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8%(单位缴纳比例20%)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单位缴纳比例10%)。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0.2%(单位缴纳比例1%)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纳比例1%)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纳比例0.8%)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12%(单位缴纳比例12%)

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双方都要写。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二、协议书模板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了对方有外遇行为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而实践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此时多半也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样的情况下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


·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
    在刑事纠纷中,一定会伴随着胜诉和败诉,可如果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可是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需要按情况分到底赔偿吗,可是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取保候审的两种情况 1、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因此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包括两种形式:...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


·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当人们因为各种原因认为家庭关系无法继续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法,当协议离婚不能够执行的时候,可以选择人民法院离婚诉讼。那么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的程序的是什么,人民法院离婚诉讼有什么条件限制呢,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单介绍。 离婚诉讼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


·一、没离婚娘家人抢共同财产是否犯法?
    一、没离婚娘家人抢共同财产是否犯法? 没离婚的情况下娘家人就抢夺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当然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会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