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年_月___日起至___年__ 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年___月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上需要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最好还要加上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想严格规范员工纪律的,还可以在合同上加上劳动纪律。如果需要进行合同变更的,双方需要事先协商好,再签新合同。


·工业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业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像机床等机器设备等属于工业品,是工厂加工生产商品必不可少的。工厂采购这些工业品时,需要和供应商签署一份买卖合同。这份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里面会写清采购型号、采购总价及货款支付方式等。那么,工业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短文告诉您。 一、工业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了解签订合同的谈判底线。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商务谈判是一...


·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以面临的环境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工人每天所面临的环境可能都会存在着巨大的噪音,这样会对自己的听力造成一定的损伤。当听力造成损伤以后,也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按照鉴定标准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一、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且需要各子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具体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于那些验收不合格的,需要返工。不同工程进行验收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分布工程是常见的子工程,你是否知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上可知,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则被告住所地人们法院管辖。二、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有哪些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因工作错误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
    很多工作单位会向其他公司输出劳动力,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到另一家新用人单位,此时需要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会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很多人想知道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