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 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 保函等的;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二、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条件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3、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骗取金融票证只要数值不高就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较重的处罚。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骗取达到一定次数,依然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但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则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犯罪具有哪些特点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大多是自然人犯罪,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自然人犯罪,共25宗,占犯罪总数的96%,单位犯罪1宗,占犯罪总数的4%。内外勾结,实行共同犯罪。走私对象集中表现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有23宗,占总数的88.5%。《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食品安全是我国最近几年越来越关注的焦点,主要原因是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们对食品的安全一直在担忧,另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们注重食品安全。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所有的动植物进行检疫,期间就有徇私舞弊的现象,那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述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


·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自己的亲人是因为高空坠物直接被砸死的这种案例真的存在,家属的心情当然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能够理解,并且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等同于就是非故意的间接性杀人,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注于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为您解释一下。 一、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高空坠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其实抢劫的这种行为在当今时代的案发率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每次发生的抢劫罪的凸显出来的一些问题还是非常的多的。因为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有的时候会突破下限,就算当事人没有抢到任何一分钱,也有可能会把受害者造成重伤的。下面我们将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


·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大帮助的物证、书证等,可以依法扣押,具体由侦查人员执行。当然,执行扣押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扣押和案件无关的财物,这方面,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