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取保候审面临解除的时候,不一定就意味着案件已经了结,相应的人员不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当初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决定是不适当的,所以需要进行解除。



·什么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取保候审后判拘役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缓刑,不用收监;如果不适用缓刑,要收监,但之前被关押的期限要算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


·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这一点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很多人都问我们,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了?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 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
    自己流产了能取保候审吗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


·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那实践中该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呢?取保候审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


·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⑴累犯;⑵犯罪集团的主犯;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要请律师吗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可以这么说,取保候审并非只有律师才...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且您是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您进行拘留审查。二、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