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1、序文

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签约时间和地点、双方当事人以及“鉴于条款”。

2、关键名词术语的定义

为避免日后产生分歧或争议,对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规定符合合同标的的定义。

3、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4、技术的价格和支付(第五章详述)

5、保证——对供方的要求

一是要对技术做出保证

二是要对供方转让技术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加以保证

6、技术培训

在供方出售有关技术的同时,还应承担为受方培训技术人员的责任。

7、税费:从技术转让费中预先扣除,再将余额支付给技术供方。——预提

8、考核验收

9、附件及其他:附件地位与合同正文相等

10、尾部(生效、期限、终止及双方签字)

(二)、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条款

专利内容、专利号、申请国别、申请的时间和有效期

(2)专利的保持有效条款

许可方应按期向专利主管部门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有效性。

(3)侵权的处理

通知的义务

起诉或应诉的义务

关于诉讼期间提成费的支付

2、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商标的内容和特征

(2)商标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引进方使用商标的形式

直接使用;联合使用;联结使用;注册许可使用

(4)商标许可的备案或注册

(5)关于产品的质量监督权

3、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保密的内容——哪些技术需要保密

(2)保密的范围——对谁保密

(3)保密的期限——受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截止日期

(4)泄密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违约赔偿的范围以及违约金的数额

4、关于技术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

限制性条款也称限制性商业条款,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技术引进方施加的、法律所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

综上所述,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我们已经了解了,签订这样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比较重要和谨慎,对于合同条款的检查也是需要专业人士的意见的,毕竟专业的人士才能看出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着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这个时候就能给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意见,使您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网贷以其便利的方式以及较低的利息受到社会上多种群体的使用。网贷不像银行贷款一样有着具体的实体地点,所以对于网贷的偿还方面来说许多人就想要钻法律的空缺。那么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一、直接冻结借款人抵押的资产 借贷如果是以固定资产抵押的话,就是上门收账,把有抵押权的房子或者其它不动产拿去处理掉抵债,如果是非固定资产,...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从正确的渠道购买债券,可以使自己的闲置资金获得更多的利息,国家对于债券的销售渠道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债券购买的渠道也是不同的,那么,如果个人想要通过购买债券进行投资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公司债券购买渠道的详细解答。 一、我国的债券市场概况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种类主要有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或公司债、中短期融资票据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贷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因为贷款的话,他肯定是需要有一个能力来担保,确实能够还款,否则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我们国家就存在着以房屋来进行抵押,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他项权证,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对方协商处理,先看自己有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如果没有,就想办法通过聊天、录音的方式,固定借款的主体、时间、金额、利息等基本事实,谈到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此时的聊天记录、录音材料相当于借条和转账。 2、经过协商处理后对方拒绝还债的,如果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可以克扣当事人的工资用来还债,债务人拒绝还债导致公司扣工资...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这样做是犯法的,构成了贷款诈骗罪,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种行为的后果。一、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涉嫌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时,其行为...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债务转让重组的区别 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债权人债务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二、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 1、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


·欠钱不还起诉对方卡里又没钱怎么办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通俗的说就是,“你的钱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来是我的”。注意最后这句,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