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继承法》会随者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的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定的公民生理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时,其亲属在继承遗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一下,死者在生前,是否采取自书、代书等的方式订立了遗嘱,若是遗嘱存在的,还需要进一步的判断一下遗嘱的有效性。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老人去世后可以立刻办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被继承人没死是否能继承遗产
    遗产一般是在公民去世之后,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实际继承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物。那现实中,要是被继承人没死的话,此时作为合法的继承人是否还可以继承遗产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被继承人没死是否能继承遗产 被继承人没死继承不能开始。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一开始,民法典律关系发生,继承人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受遗赠人也可以向遗嘱执行...


·非婚生子女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胎儿终有一天是会出生的,为了保全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即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这是“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 涉及遗...


·一、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母死了又怎么办?
    一、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母死了又怎么办?第一顺位父母死亡的,就由配偶和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一、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对于遗产继承的比例,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另外,对于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身后,一般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继承的,此时就需要确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被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继承人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


·放弃继承后还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因此,虽然放弃继承是当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