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毁坏财物8000元会被判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会。故意毁坏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即使同意和解也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被拘役拘留留有案底吗?
    被拘役拘留留有案底吗?1、拘役由于是是刑事处罚,故此会留案底。2、拘留不一定留有案底(1)治安拘留就和其它几种有着很明显的不一样,这种拘留是一定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这种治安拘留其实是指很小的错误,一般不会在档案里面留底。但是因为现在大家的信息都可以在网络中查到的,所以如果在公安局的电脑系统中查找,是会有你的记录。当你下次再犯错的时候,就能很快地被搜索到。但是这种记录是不留案底的...


·酒精含量168可判缓刑吗?
    酒精含量168可判缓刑吗?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68毫克/100毫升,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缓刑的条件之一就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 法律依...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折抵刑期
    一、检察院批捕后可以折抵刑期? 可以,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第四十七条 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庭审的时候出现了当庭翻供的这种情况,这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因为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当然也不排除在之前询问的时候是存在着工作人员屈打成招的结果的,不过也有些犯罪嫌疑人就是属于典型的拒不认罪。那么,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一、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1、 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2、被告人不认罪...


·刑事诉讼法是私法还是公法?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每一种罪名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中找到相应的规定。我国法律有公法与私法的区别,那刑事诉讼法是私法还是公法?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刑事诉讼法是私法还是公法 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针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机关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
    故意杀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最严重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剥夺被害人的生命权。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这就是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那具体来说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 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


·怎样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认定授犯罪方法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