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成败。对证据材料的组织,对侵权行为的论证分析以及投诉请求的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与相应执法机关的良好沟通渠道和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配合行动是获取案件成功的重要因素。《商标法》第53条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与时俱进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现在关于知识产权及著作权保护,成为当今各个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著作权其实也就是复制权,因为过去印刷术不够普及,所以当时的社会的人们认为著作权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可以复制的权利,所以也成为复制权。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多样化不断...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发明...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依旧可以申请诉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二、诉讼时效...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人有著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重,于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您又知不知道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我们为您找的模板。 著作权登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一、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 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商标无效宣告的5年起算点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