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初婚并无不同。1、再婚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2、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3、再婚夫妻对夫妻财产有做约定的,离婚可以根据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二、再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按各自的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再婚夫妻与初婚财产的分配没有任何的区别,只要认定出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那在分割时就不会产生任何的纠纷,也会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钱
    若夫妻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而此时固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您知道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


·家暴造成残疾怎么量刑
    家暴造成残疾怎么量刑 一、家暴造成残疾怎么量刑 家庭暴力造成家庭成员残疾的,要进行伤情鉴定,依据伤情鉴定结果量刑,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一方有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判决或调解离婚。但是关于小孩的抚养,主要以不改变小孩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为判别准则。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另一方,但是如果施暴者不打孩子,那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施暴者的监护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8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


·调解离婚后,对调解书确定的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


·夫妻分居多久能申请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能申请离婚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般来说,因感情已破裂并分居满两年便可申请离婚。但是,应准予离婚的情况并不限于此。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无效婚姻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缺乏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实践中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这个过程中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么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


·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年满十八岁的子女也没有资格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无论父母有无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其年老后都必须进行赡养,抚养和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它们之间没有关系。 一、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就只能通过起诉索要抚养费。通过起诉方式索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