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一、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根据我国法律,事实婚姻也是破坏军婚的情形之一。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以下有三种情形:

一是重婚,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是通奸,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活。仅仅是偶尔出轨、婚外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或同居,偶尔出轨意外生育子女一般也不构成重婚或同居。所以要证明重婚或同居行为,证据要形成证据链并要达到确实充分的地步。现实中,证明一方重婚、同居是比较...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


·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
    双方的婚姻破裂必然导致离婚,如今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更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过程中将会出现诸多的问题纠纷,比如关于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等,在婚姻法中对这些问题都有规定,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
    离婚就得分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平均分配,个人财产是不可以分配的。法律还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分得财产的比例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且多分财产,但是没有对分配比例做任何规定,具体可以多分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上法院,两边都花钱,都走诉讼程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人力、物力。如果在国内起诉离婚,那么对...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