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规定可以双重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双重赔偿的处理原则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诉讼费标准不同,除了这个内容外,当事人还比较关心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那就交通事故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


·现代社会车祸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国家不断地制定更为详
    现代社会车祸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国家不断地制定更为详尽的交通法规来约束驾驶人员的行为,同时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但是车祸致人死亡的新闻一直不绝于耳,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由谁承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故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机动车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任何...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及相关内容拓展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都会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会根据造成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当时的行为,来判定对这场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因果关系,从而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在此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提出异议的途径有: 1、 陈述和申辩。 如果是当场受到处罚的,可以当场直接向处罚人员进行陈述和申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