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构成这三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不义之财的目的不言自明。至于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在主观上也有故意。如果托运人并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所运货物的真实情况,因受蒙骗等原因不知道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的,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或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买入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的行为。3.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二、《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出售、购买和运输假币罪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量刑的具体标准,是可以根据涉案假币的价值大小来进行界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多样化。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


·根据规定打麻将拘留了怎么办?
    根据规定打麻将拘留了怎么办? 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赌博的处罚标准: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呢?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当中的一些犯罪活动,司法建设当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对犯罪活动的量刑问题。可以说,量刑是法院针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践的最关键的一步。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量刑的问题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


·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一、招摇撞骗罪转化抢劫罪的可能性有吗? 是有的; 公安机关立案时,不能明确确定犯罪嫌疑人涉嫌违反的罪名,遵循就重不就轻。 抢劫罪相比招摇撞骗罪要重,应以抢劫罪立案侦查。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或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会根据证据来确定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有法院根据证据定罪量刑。 二、招摇撞骗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想要获得减刑机会的话,那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之后才是提出减刑申请,办理相应的减刑首先。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 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 实质条件:1、可以...


·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的罪名,它和受贿罪存在某些相似之处,有时候很难分清,但是对于二罪的区分非常必要,因为量刑十分不同。那么,到底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