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 具备的要件有很多,不像平时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因为它很可能涉及到违法、伤人,甚至犯罪,所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不容轻视。下面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作相关的分析。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要件
1、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条件。
(1)“机动车”即动力装置轮式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认定条件:
①必须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轮式车辆机动车(包括拖拉机、农业机械、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内);
②必须是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2)其他:
①《机动轮椅车》GB12995-2006 最高设计时速不应大于50KM/H;
②《汽油机助自行车》GB17284-1998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气缸工作容积大于30ML,应视为机动车;
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道路”条件。
“道路”即允许社会(公众)机动车通行的场所,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过错或者意外”条件。
行为人必须因过错(包括故意、过失违章)导致交通事故;或者因为意外事件导致道路交通意外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损害结果”(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条件。
(1)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指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2)人员受伤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且重伤1人以上(具有严重违章行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一般违章行为)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3)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或者死亡3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5、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因果关系”条件。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结果必须与行为人交通违章或者交通意外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是道路交通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认定具备的条件必须同时有车辆、道路、过错或者意外、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以上缺一不可。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掌握好相关知识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怎么办?
    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怎么办?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的情况下,可以强制传唤,就是拘传。最好还是主动点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这样可以减轻甚至判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如果是定三者车辆的损失,一般要双方都到场,要一起签字确认损失的核定没问题。以免找后账。如果是标的车辆...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一、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


·我们常常在交通法里面看到酒驾和醉驾两个字眼,但是很多人都搞不
    我们常常在交通法里面看到酒驾和醉驾两个字眼,但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到底是什么,甚至很多人在日常生活当中将其混为一谈,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酒驾和醉驾是两个概念,那么到底什么是酒驾什么是醉驾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   (一)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


·交通事故受害者退休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交通事故受害者退休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退休后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受害人仍然在劳动的,可以要求误工费。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未从年龄上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即交通事故工伤,此时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通常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误工费的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对于护理费,伤者住院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