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被收购会炒掉财务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财务的,财务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
    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知道是法人对于公司的作用是非常的大,因为公司在正常运营的过程中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公司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对于公司法人的任职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确保公司的利益,那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一般公司法人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依照公司章程由股东(股东...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强烈,当有融资需求时,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和金融体系的完善,融资租赁成为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这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那么,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内容。一、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


·关于企业融资需求有哪些?
    关于企业融资需求有哪些? 企业融资,这个是一个企业必须具备的一个能力,先不说一些小公司需要这个融资能力,就是很多很大的上市公司,当出现一些资金问题的时候,都需要马上进行融资来解决资金的问题,所以融资对于企业公司来说意义重大。那么企业融资需求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需求有哪些 企业有两种基本的融资模式: 一种是债权融资; 一种是股权融资。多数企业比较重视债权融资,即通过银行...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此时不少人就有疑问,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更时,应当要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呢?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的申请书(申请书上说明变更的事项和内容,工商局官网可以进行申请书下载); 2.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有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出具的授权书上说明授权人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