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非法收养是与合法收养相对立的,它是指不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收养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法律误区认为非法收养行为会构成非法收养罪,可实际上我国是没有非法收养罪的。但是关于非法收养行为在《收养法》中还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那么针对非法收养有哪些处罚规定呢?合法的收养程序指的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非法收养的处罚
1、非法收养指不符合国家《收养法》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1)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2)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2、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二、合法收养的程序

1、收养人提交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以上就是我们就非法收养罪的相关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目前我国是没有非法收养罪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为自己非法收养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相反的,《收养法》对非法收养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收养人在进行收养行为时一定要按照合法的收养程序进行收养,只有这样收养行为才合法,收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
    我们每年发生大量的弃婴案件,其中一些造成的比较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婴儿死亡等。从法律层面上看,父母抛弃婴儿,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的,这时,其受到的就不仅仅是道德谴责了。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遗弃罪。那么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遗弃罪判几年婴儿?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是要不公开审理,并且保密的,但是不代表没有犯罪记录的,只是这些记录是不公开的。但是您也会问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实际少是无法消除掉的,保护不代表消除,国家给予未成年犯罪信息的保密,但不是纵容。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下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的规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


·司机偷油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您都不太清楚,司机偷油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这其中上升为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这其中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些?或许有时我们犯了盗窃罪而又不自知。我们必须弄清楚两者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看看。 一、两者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方面为故意,且...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一、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应当构成放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招摇撞骗罪与诈...


·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羁押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性质、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决定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但此时毕竟不能认定嫌疑人犯罪事实,因此也就不能长时间的进行羁押,那通常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羁押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羁押多长时间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个人行贿犯罪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书模板是怎样的?
    当前我国因为个人行贿犯罪的人有很多,那么当我们被告犯个人有行贿罪时,该怎么办,需要采取哪些有效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个人行贿犯罪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书模板又是什么样的?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个人行贿犯罪申请流程 这个要到职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申请查询。1、如果是单位申请,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的基层检察院(但实践中一般在注册地办理),要提交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