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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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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一)本罪与非罪

判断销售侵权复制品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1、看行为人是否明知销售的属于侵权复制品,如果并不明知,即使存在严重过失也不构成犯罪。

2、看其销售对象是否属于本法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不属于上述对象的不构成犯罪。

3、看其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如数额未达巨大的,即使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制作者,有时可能是与制作者通谋的发行者或销售者。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则可以是复制发行或出版,也可以是制作、出售,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犯罪。在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实施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又销售其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而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后一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不可罚之事后行为,对其只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而不能再定一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销售的侵权复制品并非其本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其两个行为又符合构成犯罪的数额或情节要求的,则应对其定两个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事先与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人通谋的,对其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这属于共同犯罪问题。

对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显然是属于犯罪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权益的情况,相关情况是基于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来进行量刑的,但如果在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同时还存在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的,还需要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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