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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汽车销售商为了控制风险,往往与试驾者签订试驾试乘协议,并约定对试驾造成的事故责任由试驾者自行承担。试驾试乘协议有两个特点,一是由汽车销售商单方预先拟定,二是不与试驾人进行磋商。我们将其称之为格式条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而试驾试乘协议为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商作为该格式合同提供方,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免除汽车销售商责任的格式条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该条款一般而言会被认为是无效条款。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肇事者与车主不是一个人时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关系一:雇佣关系
      车主与肇事司机系雇佣关系,因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9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直接确定顾主为被告,并承担实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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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门诊医疗费票据,应有对应的门诊诊疗手...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未投保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无责方,是否应就伤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赔付中的“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单方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责任,是一种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当事人不负行政责任并不代表其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无责赔付,是指没有事故责任(行政责任)的赔付,不是没有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的赔付,只要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只不过,在机动车一方无责的...


·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3日晚7时许,原告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太仓市通港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由丁某驾驶的往西行驶的大型拖拉机相撞,谢某倒地受重伤,即被送医院急救,由于谢某昏迷不醒,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并随时有生命危险。拖拉机驾驶员丁某在...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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