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培训合同范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即使是在劳务关系当中,有的企业也会先对入职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我们称之为劳务培训,而此时是需要签订一份劳务培训合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劳务培训合同是怎么写的吧。

劳务培训合同

用人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帝华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培训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一致协商:甲方有条件地同意提供场所和师傅来培训乙方成为甲方的技术人员,为保证乙方学到技术之后继续为公司服务,现正式签订本合同,确立培训以及今后的劳动关系,以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乙方自201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受雇用于甲方,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一方有意续约,可向另一方提出,并在合同终止前30天办理新的续签的手续。

二、 培训岗位: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正式接受乙方成为 学徒工。

三、 劳动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为确保本合同的条款有效执行,使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乙方必须缴纳保劳动合同法培训证金 元并始终以45天的计件或计时总工资作为本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

在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毁约的,保证金不得退还。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及食宿地(按实际情况而定)。 (3)为防范生产危害,本合同期内甲方将强制要求乙方购买工伤意外保险或医疗保险。 (4)公司将在每个季度会进行一次技能考核,根据学员技能,适当的调整福利待遇。

四、 劳动纪律: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

从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故意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与态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如因生产(工作)的所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安排。

(3)乙方不得在工作上利用职务方便,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影响甲方形象或业务的活动。 (4)乙方如在合同期满后离职,需将有关的资料交还甲方。涉及甲方机密的文件不能带走或泄露,否则追其商业责任。

(5)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乙方追赔甲方的培训损失费10000元。

五、春节假期规定:

春节放假时间为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十,正月初八为正式上班时间,凡准时到厂者,厂方给予适当的车费补助。但无请假且未按时到厂超过三天者,视自动离职处理,电话请假无效。

六、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等同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正式生效。

(2) 合同期内如有劳资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裁决。

(3)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甲方,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2011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2011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名)

2011年 月 日

为避免员工在接受培训后又离职的情况出现,单位与被培训员工之间签订一份劳务培训合同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现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有很多的都非常的不正规,既没有书面合同,更不用说其他正常权益的保障,这一点我国民营企业当中的劳动者最有体会。甚至一些大型工厂在和员工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后,既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更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所以这部分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一、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公司承保的工程在完成之后是必须接受专门的机构对其质量进行客观的检测,如果质量被断定有问题肯定不能被允许进入市场的,而鉴定机构的给出的质量等级主要就是由合格的就是优良,不合格的就是需要重新修整甚至是重造。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合法的劳动法律文书,对我国的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这类协议的,相关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规定要求,可以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严格的也不会办理。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社会保险是法定权益,住房公积金也有国务院条例规范,即使没签劳动合同或者不出示劳动合同,只要在当地劳动就业局办理了录用登记和就业登记,用人单位...


·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建筑工人劳动关系吗?
    当今社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会建立许多复杂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那么,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建筑工人劳动关系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建筑工人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劳动关系的确定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


·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该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


·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外出找工作时,我们时常担心的是怕公司在工资问题上抵赖不认账,被录取工作几天后却被公司通知说无法胜任该职位,但是还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工作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这就要看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公司不得否认支付工资的事实。一、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