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话,在服刑期间就有可能减刑,意味着日后会提前被释放。那么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对于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而减刑条件之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1、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 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二、减刑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减刑被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前者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后者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上述所提到的减刑条件,即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属于“可以减刑”的情况;而属于“应当减刑”的情况,是指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即: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如果想要减刑的话,那么必须要先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否则的话是肯定不会被减刑的。而具体的减刑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当然就意味着是强制性的,不过法律制度当中赋予了当事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请求司法救济的一些途径。在现有案例当中发生过,犯罪嫌疑人虽然认罪了但是最终对一审作出的判决结果却依然是有所争议的。那么,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一、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法律依...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8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空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 ?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


·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奸行为多数都被认定构成强奸犯罪,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然后与实际的行为最出对比,若完全符合的话,那么就能判定构成强奸罪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1、行为对象:“妇女” 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行为内容: (1)结果行为:正常意义上的性交...


·刑法修正案七传销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刑法中的各项规定也是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对于传销的认定也是有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在刑法修正案七里对于传销的认定和惩罚措施都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法修正案七传销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七传销罪的规定 1、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很对犯罪的主体都是要求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开设赌场罪来讲也是如此的要求。不过,《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是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准的,那么您知道《刑法》对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上绑架罪拘禁多久才算
    法律上绑架罪拘禁多久才算 一、法律上绑架罪拘禁多久才算 法律对于绑架罪的天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都视为绑架罪。 非法拘禁他人的一般超过24小时的,才会对行为人以该罪定罪处罚。 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有什么区别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


·个人抢夺枪支罪判几年的?
    抢夺枪支罪判几年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持有和保管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属情节严重行为,不受其盗窃、抢劫的具体数量的限制,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