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二、因分居而离婚的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后,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进行离婚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从来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即使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也是要办理离婚手续的。



·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出发,而它的犯罪行为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一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困难
    一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对于相关的法律的不了解,对于打官司应该给律师多少律师费啊等等这一些问题。其中关于律师费的问题是大多数的人都想要了解的。其实律师费的相关的收费标准,在法律上面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虽然说在不同的地区,所找的律师也是不相同的,因而收费标准也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都要在法律的许可的范围之内的。就拿我们题目所说的离婚时夫妻的房产分割...


·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么区分
    按照结婚时间点来区分夫妻财产的,在结婚之前的财产叫做婚前财产,而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所获得的财产,那么一般就是婚后财产了。实践中,该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婚前按揭的...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1、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2、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交流都是很少的,其实也相当于是各过各的的。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一方在外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通常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偿还所欠的债务。在借款方未按约定按时偿还债务时,夫妻之间敢抢破裂...


·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订立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但是很多时候夫妻经常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所以争议不断,甚至告上法庭,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该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