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这样的事情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即使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事先进行调解。不过夫妻双方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解除夫妻关系是一方面,有孩子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肯定绝大多数的母亲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二、女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相关知识: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提供的证据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如果男方真的不同意,自己又不愿意放弃的话,那么诉诸法院,聘请律师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好了啊。不过,如果孩子已经比较大,孩子自己的意愿也是很重要的。其他的情况的话,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裁决。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农村的年轻劳动力也开始兴起在外地打工的浪潮。而留在农村的就是老人和小孩了,而爷爷奶奶们自然也就代替了父母的角色,照顾起了自己孙子孙女的日常生活。那么相反的,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我们为您解答。 一、赡养义务的条件 1、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 二、赡养义务 1、后...


·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2023
    一、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因此,男女登记结婚,并不是一定要给彩礼的。二、订婚后一方反悔,彩礼该如何返还订...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1、离婚房产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事间订立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应认定赠与立补办户手续并所房产户都要办理公证想要更放心点办理户公证2、事准备材料亲自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关表格准备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材料双必须亲自公证处提公证申请填写户房产公证申请表格3、办理离婚房产户给公证公证员告诉事签订财产协议承担律义务律双签字认定二、公证...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然视为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2、独生子女的定义:孩子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现在的社会结婚和离婚率都比以前要高,法律对于离婚的规定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而且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没有结果的,应准予离婚,所以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对于家庭和孩子都是很伤害的,离婚之后财产如何分,孩子归谁抚养等一系列问题都要考虑。下面我们来说说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的问题吧。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1、父母双方达成...


·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
    一、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不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一审法院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并不是立即生效的,而是要过了上诉期,并且没有人上诉的话,那么才能生效。而在此期间要是有人上诉的话,那么一审判决就不会生效,那么这个离婚纠纷上诉状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陈,女,汉族,1981年9月12日生,住郑州市二七区村。 被上诉人:刘,男,汉族,1978年8月25日生,住郑...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在离婚案件中, 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其实,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