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价格、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视其收养子女数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计算原则确定具体标准,每两年可以调整一次。

第六条 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非城镇居民的,由城镇居民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

第七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另一地不得重复征收。

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生育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情况属实的,依照本办法作出征收决定;

(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三)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信用社)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做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者未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

第十条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低于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如实提供当事人上年实际收入总额。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的,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或者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二OO四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陕西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结合当地的年均收入,一般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2千元以上到3千元以下。如果还有其他超生现象明显、情况严重的话,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就在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啦。不过如果家里条件可以接受的话,一定要及时的缴纳社会抚养费。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分配彩礼问题的认定:一般按照是否同居来进行认定,如果已经同居则彩礼是不予退还的,但未同居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未婚同居是指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后即宣布成为夫妻,并未去领取结婚证。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大部分人都属于未婚同居。 但是,根据我...


·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中,有的男方禁不住诱惑,会到外面嫖娼或者找小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规定,离婚案件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出席,参加辩论。而男方不像离婚的话,可能会躲避不见。那么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 一方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由起诉方法院管辖,公告送达。也就是女方到女方住所...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


·遇到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
    遇到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 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但是也有的是因为家暴导致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就需要有证据,但是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也是您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有了证据才能在起诉离婚中占优势,才能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对待。因此,您要非常重视搜集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具体该怎么证明,可以随我们到本文了解。 一、遇到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 1、证人证言...


·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1、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3、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4、《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另须指出...


·男人出轨了女人想离婚财产归谁?
    婚姻对于正处于热恋中的男女们来说是非常的向往的,而一旦度过了热恋期来说已经确定了关系的男女就会想到结婚,但是在结婚之后如果因为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此时男人出轨了女人想离婚财产归谁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男人出轨了女人想离婚财产归谁? 1、一方出轨离婚不影响财产判决,而是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