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人们对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费用规范的定位不清晰,对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也缺乏一定的了解,从而不能正确地理解鉴定费用预交的性质,致使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下面主要对司法鉴定费用预交的承担路径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根据鉴定费用之证据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可知,鉴定费用的收取和负担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一方面,鉴定人对法院负有公法协力义务,具体表现为鉴定人负有向受诉法院陈述鉴定意见的义务与出庭说明鉴定意见的义务,与此相应,鉴定人则有权请求受诉法院给付鉴定费与鉴定人出庭费这两种费用。另一方面,基于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法上之费用负担义务,两种费用均应由当事人预交和负担。具体而言,鉴定费用的支付路径是:由当事人预交给法院,待鉴定活动结束后由法院支付给鉴定人。

由于鉴定费用的诉讼费用性质,因此,鉴定费用应由当事人向法院预交,同时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而现行鉴定费用制度中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明显不合理。

其一,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不符合诉讼法理。就诉讼法理而言,败诉的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开始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亦应对诉讼中用于裁判的费用具有相应的承担义务。鉴定费是鉴定人协助法院证据调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帮助法官解决专业性问题、弄清案件实情以保证公正裁判的必要费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鉴定费理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二,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也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鉴定的启动与鉴定意见的采纳最终乃是由法院审查决定,而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鉴定委托权、鉴定意见采用权,鉴定人及其鉴定意见也不对任一方当事人负责,如果一律要求主张鉴定的当事人承担该项程序费用,即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相契合。

其三,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会影响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一方面它将阻却经济能力差的当事人的正当鉴定申请,另一方面,其不可避免地为另一方当事人因不信任、不信服鉴定意见而恣意主张鉴定提供了机会,从而引发重复鉴定、多头鉴定乃至虚假鉴定的现象。

其四,当鉴定乃是由法官依职权启动时,此种情况下,由于没有鉴定申请人,鉴定费的负担问题将无法可依,从而为法官滥用鉴定启动权及费用负担裁判权预留了空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费用预交的承担路径具有多种,因此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交相关费用,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鉴定费用多收滥收的现象,减少法律事故的产生。但同时如若在实际费用预交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人员则可以向的在线绿水咨询,以更好地采取法律措施加以解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 一、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钱 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以5座的轿车为例(以下也以该车型为例),交强险仍为950元/年; 2、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


·货车改型交警怎么处罚扣几分
    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会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但并不扣分。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并拍卖,用来偿还债务的。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答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


·关于醉驾交强险负责赔偿吗?
    关于醉驾交强险负责赔偿吗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还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母体受到伤害,致使其胎儿早产,胎儿早产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意见:1、第一种意见。“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