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在用人单位工作,难免会碰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标志着双方的劳动关系被解除,也许可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也许是员工的问题,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之下,都涉及到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五项,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五年的,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女干部,国家规定55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女工人,国家规定到50周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特殊重体力劳动工种,经过批准,45岁可以退休)【3】工厂女员工工作满50岁,工厂要求其辞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工人满50周岁,应该让他们办理法定退休手续。只要身体健康情况允许,女干部应该继续允许他们工作,到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4】如果单位要求女职工辞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二、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存在正是为了保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若是在非正常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必然是有劳动赔偿的,而且 如果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劳动者 有权依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工伤鉴定完毕以后,其实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接下来和用人单位要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了。对于员工来说,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都已经全部进行完毕,用人单位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当然赔偿金的事情肯定是要员工积极的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


·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这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那到底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性的事物或者是在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的时候所造成的身体需要的伤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一般我们工作之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就会帮助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当前对于这些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内容,我们很多人都是自己去缴纳,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年纪开始,那企业中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社保。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满16周岁的,用人单...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自古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工程的使用性能和时间,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安全等存在影响。防水工程会受到周围环境以及外界气候的影响,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我们将针对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