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国内的网络金融犯罪日渐猖獗,但是近年来,国外的金融犯罪也悄悄地溜进中国的网络世界中。您不理解的是像这种受害者数量较多并且破案难度极大的跨国网络金融犯罪是怎么进入到中国来的,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金融网络系统的非绝对安全性使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发生存在可能性网络金融借助互联网络和通信技术,通过个人电脑、通信终端或其他网络设备实现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安全、快捷地联结方便客户及时获取金融信息、享受网上金融服务、开展网上金融交易。但是,由于当前计算机技术仍处于发展之中,现有任何网络系统的安全都是相对的絕对安全的系统并不存在。通过运用特殊的网络技术,犯罪分子侵入金融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并非难事。国际上,由于黑客入侵给互联网造成极大损失的事例时有发生。(二)金融机构管理不严是跨国网络金融犯罪发生的制度原因当前金融机构对金融网络的管理存在许多问题,这造成即使采用最先进的安全保障技术也无法杜绝制度漏洞带来的风险。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首先,在主观上对网络安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受观念、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不少金融机构往往只看重网上金融服务快捷、便利的一面而对其潜在的安全问题却重视不够。一些金融机构电脑与网络知识有限,对网络技术的安全缺陷缺乏应有的了解,对网络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有些机构认为传统的账户加密码的安全机制已足以保证其网络的运行安全,因而不愿再使用数字证书等更高级别的加密技术。甚至认为投入巨资改进安全机制不合算,因此缺乏采用更高级别安全措施的积极性。凡此种种这些模糊、片面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与短视行为无不为网络安全埋下隐患。其次金融机构管理存在疏漏。按照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对其网上业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目前,虽然各家金融机构都设有内审部门,但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网上银行业务专业性较强,一般审计人员难以适应等原因,不少金融机构对网上业务的内部审计基本上流于形式,从而助长了其网上业务运作中密码控制不严、软件控制功能薄弱、授权机制执行不力等问题的发生。另外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金融机构的网上业务要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都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其访问授权混乱、对客户地址与邮箱等重要资源保护不力等现象相当普遍。(三)获利刺激与智力挑战是犯罪人进行跨国网络金融犯罪的人格诱因依照犯罪学观点,促使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最有影响力的人格因素是个人财产上的获利,其次是进行犯罪活动的智力挑战。从现实中大量个案来看不良心理是导致犯罪人实施网络金融犯罪的内驱力。在犯罪动机方面,许多网络金融犯罪人以贪财牟利为目的这与一般犯罪中的情况并无大的区别。但不少网络金融犯罪与金钱关系不大,反而表明行为人对攻破计算机安全控制机制兴趣极大,把攻破网络安全控制系统当作对自己智力的挑战,一旦侵入成功倍感幸福。在这里犯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接触计算机的机会,想要‘打败机器’的动机常常起一定的作用”,由此导致犯罪人虽然舍弃贪利动机却强化了其寻求智力挑战的犯罪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近年来进行网络金融犯罪的犯罪人年龄呈逐渐下降趋势,并且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没有清醒的认识。相信您对跨国跨国网络金融犯罪有了新的了解。本来国家在网络方面已经设置了许多的防线,就是为了防止国外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入侵,但是仍然会有跨国罪犯作为漏网之鱼进入到中国来,国家为此应该对互联网监管方面作出调整,遏制跨国网络金融犯罪的发生。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拘役适用的对象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


·最新版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强奸犯罪中的对象包括了女性和幼女,实践中要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话,那么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供你参考。 1、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为有期徒刑三至六年;奸淫幼女一人的,量刑为有期徒刑四至七年。 2、强奸妇女三人以上的,量刑为有期徒刑十至十三年;。 3、轮奸妇...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对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先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工具、探好路线等等,这些一般都是认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此时不能成立犯罪既遂,而在犯罪着手之后才会成立既遂。那实践中该如何对犯罪预备行为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构成犯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一、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如果是数额较大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