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我国公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国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要去专门的部门去办理的,那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很多人不清楚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和相关的具体程序,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释一下。

一、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暂缓发证或不予发证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有下列情况者,暂缓发证或不予发证:

(一)擅自占用土地者;

(二)非法转租、转让土地使用权者;

(三)多征少用,征而不用,浪费土地者;

(四)违章建筑者;

(五)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者;

(六)影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或消防安全者;

(七)有土地使用权异议、纠纷者;

(八)在临时使用土地上建筑永久或半永久建筑者;

(九)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核中认为暂时不能发证者。

该证对普通购房者来说也是相对比较重要的。假如相关单位没有拿到该证,那么,购房者买到的房子就会被认定为违规建筑,这将会带来很多必要的麻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此外,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就表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及期限均未确定,因此,购买此类房屋一定要慎重。

综上所述,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可以使业主的转让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业主所拥有的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体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去土地局申请登记,当然,办理时需要准备好具体的材料,若还有其他疑惑,可以咨询律师。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就是在城市或者说乡镇的行政区域的土地,政府可能因为要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这部分原本的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偿,并且都是根据土地类型来赔偿的。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征地区片价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两项费用组成。 征地区片价补...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为了生存,在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在外生活的越来越好,所以有的人会选择安定下来,首先考虑的就是要在异地买房子,如果还需要钱的话就需要贷款。那么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很多人对此一无所知,那么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吧。 外地户口买房就是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外地人异地购房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而对于很多异地购房的人来说,了解异地购...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在我们国家,国家对土地的规划是比较规范的,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用途分为几种,没种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那么在土地使用用途变更了之后,其使用年限也是要随之改变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土地共分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国公民对国家土地有使用权,但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那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


·宁波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宁波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一、宁波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