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二、租房正规过程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总而言之,房屋出租与租用都需要是合法的,要走合法手续的流程。一般都要去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而备案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这些资料已经在文章中讲述到了,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参考。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手续的介绍,如果您还有相关方面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买房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绝对不能草率的。但是在无法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大都会申请按揭贷款买房的,但是具体的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了解。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过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得贷款支付单据,银行后按照相关法律文件和开发商和银行签署“建立抵押贷款合同”清晰的抵押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和义...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借名购房应运而生。借名买房存在法律风险,那究竟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政策房不是人人都能买的,加上限购政策出台,一些购房者没有了买房的资格,因为住房刚需、想买政策房或者追求炒房的利益,很多人想到了借名购房。借名购房就是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地产仲裁是指房地产仲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发生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对不动产的处分权,擅自处分查封财产后,处分行为无效。 倘若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还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风险自负;若查封前租赁关系已存在,则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当然...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二房东不退押金不可以找物业,房东不退押金,此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物业、居委会都不作干涉,建议诉诸法律来解决,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可能房价的问题也会影响到税费的缴纳。房产税也是您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开征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开征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税缴纳办法 1、缴税时间: 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


·买房是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谁都想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买房是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谁都想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可如今房地产开发商多如牛毛,一些开发商实力不大,造出的房子存在诸多质量问题,这就影响了业主的正常使用。因此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那么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要依据强拆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未补偿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