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我国规定的专利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而在取得专利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技术公开的方式有三种:(1)出版物公开,即通过出版物在国内外公开披露技术信息。其地域标准是国际范围。这里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有形传播载体,可以是印刷、打印、手写的,也可以是采用电、光、磁、照相等其他方式制成的。其载体不限于纸张,也包括各种其他类型的载体,如缩微胶片、影片、磁带、光盘、照相底片等。公开披露技术信息,是指技术内容向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不特定相关公众公开。公开的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实施为准。(2)使用公开,即在国内外通过使用或实施方式公开技术内容。(3)其他方式的公开,即以出版物和使用以外的方式公开,主要指口头方式公开,如通过口头交谈、讲课、作报告、讨论发言、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等方式,使公众了解有关技术内容。其地域标准是在国内外。
2、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会破坏新颖性,防止专利重复授权。
3、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在申请发明专利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开疑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话,提起行政复议之前必须要知道,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有多长
    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有多长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我国知识产权,因此都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但法律不管是对专利权的保护,还是对商标权的保护都是有具体时效的,那么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专利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企业和个人要维护自身的专利权,首先要确定其拥有的专利权是否有效。按照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


·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是多久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属于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受托人创作完成作品后应当提供给委托人使用,而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并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实践中...


·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注册?
    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注册? 现在很多人一起合作开公司,连锁店铺的很多,所以合伙人会提出公司商标共同注册,那么商标是可以共同注册的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写?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解答您对问题的相关疑惑。 商标注册申请合同 委 托 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共同申请:  □ 是        □ 否 代理单位(受托人):上海...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权利是不同的。发明人是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却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在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专利权是归属于单位的;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在事先约定好的情况下,专利权可以归属于委托方。发明人对于专利享有的权利仅限于署名其为发明人的权利。而专利权人作为权利所有人,拥有未经其许...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有哪些内容商标保护权是一种公民的合法的权益,其实,关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的知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您对于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如何进行商标保护,如何申请延期等相关的知识了解多少呢?只有了解一下这些知识,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 一、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