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公证利弊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在哪里?婚姻法也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而婚前财产公证则是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有利有弊,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其实,要结婚了,对双方各自财产进行明确,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今后就一定会有诉讼产生,也并不是只针对其中某一方。双方的财产都进行公证,以后真的发生纠纷,用不着请律师,由法官裁决就是。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短期内对解决财产麻烦有利。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在短期内会避免夫妻之间的财产纷争之扰。因为事先有了婚前公证,所以短期内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烦,从而也会避免一些因财产分配问题引起的其他不必要争端。
3、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理性而谨慎的预期;其次,隐含在婚前公证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承认了未来选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结婚是自由的,婚前公证是对婚姻和财产归属的肯定。但离婚也是双方具有的权利,并且婚前财产从一开始公证就是明确的,处理起来十分容易。这一制度的建立,减少了政府和社会为界定各自财产利益而进行的大量调查、取证、判断、执行等麻烦,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

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以婚姻成立为前提,如果婚姻不成立,公证也是无效的。现实中还存在这样一类现象,例如某男在婚前有自己的财产,并且还有一些债务,为了躲避债务,他便将婚前财产公证为未婚妻所有,在双方结婚后,该男子被追债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因为自己原有的财产已经属于妻子,便不能被强制执行,这无疑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婚前财产公证因无年限限制,因此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将房屋等财产公证为男方所有,而十几年后,双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这时发生婚变,男方抛弃了女方和孩子,而女方在婚前公证时一无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
3、无法保护无形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较容易地界定婚前的财产,也可以界定婚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些都是有形的产权。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财产已经越来越重要。婚姻财产的分配仅限于有形财产是不够的,如夫或妻一方的知识积累,双方努力创造的产品、品牌等无形财产,凝聚着双方的努力和帮助,如何保护这部分财产,目前的婚前财产公证还无法在技术上做到合情合理。关于男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能够避免婚后产生财产纠纷,对当事人来讲肯定是利大于弊。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老年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具体流程如下: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时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这一期间内,一方...


·一对夫妻有矛盾可能不会离婚
    一对夫妻有矛盾可能不会离婚,因为孩子是他们之间的纽带,可是夫妻一旦离婚,孩子归对方了以后,自己心里肯定还是惦记着孩子,那么很多人肯定会问,离婚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吗?这是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人责任,是当父母的“底线”。许多家长朋友对“监护人”的称谓感到陌生,因为我们一般谈论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很少有监护权的争议,其实作为孩子的父母,双方...


·先离婚再起诉抚养权如何裁决?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一个瓶颈性的问题,一般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权利义务的分配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若先离婚再起诉抚养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种情形该如何裁决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先离婚再起诉抚养权如何判决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办理先就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若有共同债务,也...


·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真的没有感情的话,其实没有必要非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首先肯定是需要耽误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诉讼离婚连诉讼费带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所以可以的话,协议离婚的话也可取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汉族, ______年____月__...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一般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这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本身协议就是符合生效条件的,那么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可以生效。那具体来说,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还没离婚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重婚并不是以是否与第三者有孩子而定论的。如果他对外宣称(向陌生人介绍)第三者是他的妻子,并且外人都这么认为。或者他对内(比如他的朋友等)这样宣称,就是重婚。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搜集证人证言,目前对重婚的判定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难在证据上。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几年后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因为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孩子抚养权如果要进行变更的话,具备条件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