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或者自己不应该被判处刑罚时,是可以提起申诉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书的撰写问题,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吗?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范本,供您参考。刑事申诉书范本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申诉人因被告人????????? 强奸一案,对????????? 人民法院????????? 号刑事判决书、????????? 中级人民法院????????? 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请求事项:1、撤销????????? 人民法院????????? 号刑事判决书、????????? 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2、判决被告人????????? 无罪。事实和理由:?? ? ? ? ? ? ? ?????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 无罪。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人:????????? ????????? 年????????? 月????????? 日您可以在该范本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相关的司法机关收到犯罪嫌疑人的申诉之后,如果发现原审判确实有错误的,必须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审。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
    一、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 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实施盗窃行为的,一般都是向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而在具体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严格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才行,同时不同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


·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从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了解到,实践中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该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1、按年龄分: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是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某些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是...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二、犯罪嫌疑人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行,有两种情况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


·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保护公共秩序,避免发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