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谓的损失,购房者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要积极采取措施,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
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四)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五)市民不能买集体土地房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六)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目前,很多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购买,声称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实际上,此类房产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纠纷或拆迁问题,购买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七)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实践中,人们在购买房屋尤其是买二手房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因房屋产权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购房者要懂得如何维权。在维权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证据的收集。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便利的交通等亮点吸引选择居住在城市,在此同时很多的城市居民由于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那么,究竟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是不可行的;以危房改造代替房屋征收,征收方的目的是想不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征收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
·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最好的方式,它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说明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包括在协议书内要填写的内容和标准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前财产协议...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房子的时候都会要求办一个他项权证来作为底押凭证,如果到时候不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治该房子,那是不是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可以优先购买呢,那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司法机关可以优先处置有抵押登...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
·在我国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在我国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
·一、按揭房产加名离婚后可以分割么?
一、按揭房产加名离婚后可以分割么?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及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