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的限制。同时,非法活动泛指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命令和规章的活动,不管该非法活动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时,即视为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7、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并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总之,在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时,一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范围;二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由于挪用公款犯罪的表现形式多样,因此针对不同的犯罪形式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只要认定构成了此罪,那在量刑上面的规定都是相同的,只不过会因为实际的犯罪情节不一样,从而导致最终的处罚不同。关于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来要债,即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那么,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呢?换句话说,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


·老赖欠钱不还法院找不着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法院找不着怎么办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


·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 一、以下是一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


·信用卡因为疫情延期还款延迟吗
      信用卡因为疫情延期还款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信用卡,《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否也中断?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否也中断?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不中断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这种类型当中,如果说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发生中断的话,那么所进行的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不会随之而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不会及于连带保证合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对方协商处理,先看自己有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如果没有,就想办法通过聊天、录音的方式,固定借款的主体、时间、金额、利息等基本事实,谈到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此时的聊天记录、录音材料相当于借条和转账。 2、经过协商处...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就可以,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是不能催要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