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起诉离婚请律师好吗?

离婚在我国近几年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还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时时候双方需要去解决离婚产生的纠纷问题,主要是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在婚姻法中对这两个问题有详细的规定说明,那在起诉离婚请律师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下离婚情况,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因此,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作下记录即可,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二、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

在解决过程中如果双方的争议不大并且并没有多少财产分割,再加上案件局势很明朗就不需要请律师,但是如果双方争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雄厚就可以去请律师为自己解决。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超过了政府物价部门的限价价格的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


·新婚姻法离婚案例有什么规定
      现如今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案例中对离婚有什么规定呢?离婚对于家庭有好有坏,但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调商定或者是法院审判,根据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有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离婚案例 【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 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由抚养人按时打卡或者是送去现金都可以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一)赔偿基数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


·父母没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
      上户口要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的户口本,要写一份申报落户的申请,申请中要写明未婚生育的事情过程。社会抚养费可到当地的计生部门交。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上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


·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可以退?
      一、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不可以退,因为从本质上来说的话,如果是婚前所取得的彩礼,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假释什么时候通知家属接人
      一般不通知家属,只是告知服刑人员。不过有的监狱在服刑人员临释前,会让他拨打电话通知家人的。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


·产权人是多个人,如何签署合同
      1.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当房产证上有多个产权人时,在签约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尽管产权人授权他人签字。 3.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使房...


·国家赔偿法全文
      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法全文2017年的最新标准,帮助您清楚了解国家赔偿标准。内容将涉及到行政、刑事的赔偿标准、范围以及赔偿程序,其中还明确的指出了能否申请赔偿的条件,想要了解的可以阅读下文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