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6、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7、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8、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的;9、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0、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1、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2、其他隐瞒真实情况,告知对方虚假或者误导性情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二、商家欺诈消费者的会赔多少?商家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例如消费者购买一部3000元的手机,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最后承担的赔偿款就是3000 3000×3=12000。如果购买的商品是50元价位的,最后的赔偿款就是50 500(因为50×3=150<500)=550。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处理,申诉人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
      由于现在不强制要求男女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了,因此有的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原来存在一定的生理缺陷,而这样的缺陷又对夫妻生活造成了影响,因此就想要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


·同性同居关系的法律评价
      1、中国古代,一度流行反应男性同性恋的“男风”,还普遍出现了女性间的“磨镜”。中国人历来对同性恋爱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明清时期的广东、福建地区,类似男同性婚姻的契兄弟、女同性婚姻的金兰契普遍存在。近代以来,因受西方心理学的影响,同性恋曾被视为一种心理障碍。2001年4月,《中国精...


·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虽然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在某些时候我们其实是可以根据合同法对合同的规定来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只有生效了的离婚协议,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时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二、离婚证内容 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


·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才有效
      相信当前大多数人对国家赔偿并不了解,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什么问题我们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有效时间是多长,不知道法院对此的审理有什么时间限制,所以在时间方面很多人会出现问题,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那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内呢?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


·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夫妻离婚时,如果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发生争议,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其中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决定 孩子的归属问题和财产好何分配。起诉离婚会涉及到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收取,下面我们就以四川宜宾为例,介绍一下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律...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二、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


·离婚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但孩子是无辜的,他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因此法律规定父母拥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权利。如果一方因为离婚拒绝探视孩子,这是没有道德也是违反法律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除了要支付生活费以外,定期探望孩子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需要尽的义务。但生活中这样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因此我...


·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确定了抚养权之后,还要计算抚养费数额才行。而在确定了抚养费之后,日后还可以对方抚养费数额进行增加吗?如果可以的话,那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又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根据《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