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怎么处理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的资料。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五种无效的情况,而对于无效的合同,我们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追缴财产以及赔偿损失,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司法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已经定为刑事犯罪,一旦确定集资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就会认定为犯罪。那通常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 (一)、混同原因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


·1、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
      1、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前提是你先往里面存钱,才能进行取钱。另外,交社保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可用来医疗报销或购药划款。其实就是:存款账户与社保账户两个账户,并在一张社保卡上的。2、社保账户激活:需要本人携带银行社保卡,旧的社保卡(没有就不用带)和本人身...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俗话说的好,一文钱难倒一名壮汉,日常生活中,谁都有可能遇上急用钱的时候,但从银行贷款,一般都要贷款人提供物保或者人保作为保证,而这两种担保方式,物保手续过于繁杂,人保则要欠下人情。现在,我们提醒你,其实,如果你所需要的贷款金额并不太大,而手中又有...


·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导致现在的金钱交易比较多,如果一方借了钱没有及时还账的话就会造成债务纠纷了。双方不能协调的话就会向法院起诉,一般在起诉时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我们应该知道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福建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是“可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该债券不上市,也不公开募集资金,则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但如果要公开募集,则必须是上市公司。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类别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在现今社会,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难免会有欠款的发生。企业如果不重视对欠款的管理,就容易产生呆账坏账等。那么,在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