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国家建设。所以,为了国家的发展会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但是这一过程就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占用。不过,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根据人民所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国家为了补偿工作的进行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在征收的过程中就会造成人民利益的损失。所以,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避免人民的利益在国家征收土地时候有所损失,就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家有关机关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补偿工作。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各行各业中,房地产行业在所有行业中的利润水平是有目共睹的,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把房地产板块加入到了整个公司的规划中来,在开展房地产相关工作前,首先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其中比较重要的便是开发资质的办理,但是有许多企业不了解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下面由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一、刑事拘留关押一个月在什么地方? 刑事拘留一般关在当地看守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甘肃省近年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政府在修建高铁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为此,对于涉及到的农户,征地部门会根据征地补偿标准发放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其失去土地后的损失。那么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在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对土地进行操作之前,我们都需要对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所了解,如果遇到其中内容禁止的形式一定要及时停止操作,如果遇到不合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那对于我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什么内容呢...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借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的,大多数是售房者因土地市场价...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为了更加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各地都开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征收征用了农民居住或者生产的土地按照规定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的管理征地补偿工作,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彭场镇共同村属于湖北省,所以彭场镇共同村征地...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


·对我们来说,家是能够为我们挡风遮雨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温暖,
      对我们来说,家是能够为我们挡风遮雨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温暖,消除一天琐事的烦恼,疲劳,正因如此房屋质量鉴定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有了稳定的质量,才能保障我们的安全,才能安心的居住,开心幸福的生活,过好每一天。我们有了解到西安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有哪些,这就带你们探个究竟。 西安...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