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即便随着最近二胎政策的出台,仍然有许多不按标准超生超育的家长们,当遇见这样的事,并且这对父母刚好是上海市市民时,就需要当事人走相应程序去依法缴纳相关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因此我们给您详细解释一下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收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二、征收对象:

1、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

2、逾期不补办再生育的夫妻。

三、征收标准:

1、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2、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3、违规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4、逾期不补办再生育手续:

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四、征收流程:

1、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备注】: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如果您也是在上海户口下不符合标准生育的父母,需要了解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相关事宜的,参考以上整理,依据自身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身份信息,寻出自身征收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如还有其他疑惑,可以咨询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材料的提供肯定是少不了的。当然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 (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 (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学,缺乏监督。 (五)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哪...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短...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您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因为醉酒驾驶非常的危险,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醉酒驾驶却不幸致人死亡,车主还逃逸了,这种情形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


·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孩子18岁可能有抚养权的 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 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解决离婚孩子抚...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终断,因此,无论孩子被法院判给了夫妻中的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一般表现为支付抚养费。那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确定即可。 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个法条解决了绝...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2023诉讼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在当今社会,结婚讲究的是一个“你情我愿”,双方达成共识后才会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离婚就不一样了,由于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夫妻中的有一方可能不会同意就此离婚。此时,执意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诉讼离婚阶段中最基本的是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接下来我们就...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