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项目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筑工程应该算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作为工程的子工程,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对其进行验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工序。工程验收就得按照规范执行,那么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解下。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基本规定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少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形式检验报告。

6、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8、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砖砌体工程

1、一般规定

(1)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3)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5)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6)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7)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主控项目

(1)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2)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

3、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一般规定

(1)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2)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3)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4)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5)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2、主控项目

(1)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2)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3、一般项目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五、配筋砌体工程

1、一般规定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

2、一般项目

(1)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2)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

综上所述,在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首先说明了基本规定、砌筑砂浆要求,然后针对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和配筋砌体工程等做出了详细的质量要求,每种工程都按照一般规定、一般项目和主控项目进行验收。只有全部符合质量规定,砌筑工程才能通过验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在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是时常发生的一件事情,众所周知,发生工伤之后,可以向单位申请赔偿的,当然在申请赔偿之前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在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等相关事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和就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了,其实不然,确认劳动关系有很多很复杂的步骤。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很多人都对此有疑惑,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老师就教我们出了社会去公司应聘后,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我们劳动者的自身利益,而当我们真正出了社会后才发现有的公司竟然不跟我们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工资...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建筑业劳动合同需要签。签署的方式为: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但是这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因此,或多或少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一面,甚至有不公之处。作为乙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 二、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不是一项可以儿戏,可以随随便便完成的事情。我国对于建筑建筑物包括商业住房、桥梁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设施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得不加以重视。其中,有一个法律词汇叫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主要内容...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虽然替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呢?如果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 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一定是雇佣关系,...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法规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法规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各项工程建设也在逐步加快。但是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工程质量问题,以为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法规。 一、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取证维权?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取证维权?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在建设中设计的质量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格外需要谨慎。那么,在此种合同中,当一方违约时,将承担何种责任?我们为您解答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 (一...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转让可以引导公司企业往好的战略投资方向发展。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才可生效,那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要写哪...


·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我国公安机关查处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给不少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主体都是公司,里面有些员工也参与了犯罪。这时,除了追究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还得对参与员工进行处罚。那么,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