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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竞业补偿费用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规定经济补偿可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此非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提前支付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履行补偿发生争议,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经提前足额支付补偿的,应当视为已履行了合同义务。

虽然说竞业限制并非完全限制或并非使劳动者完全脱离原行业,但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实施竞业限制,其就业权确实无法完全实现。所以,竞业限制可以理解为,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让渡了部分就业权。竞业限制制度便是对单位权益与劳动者就业权、生产权之间冲突的调和。劳动者承受了竞业限制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必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同时,这也是权力义务对等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制度既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经营状况等商业情报,同时因竞业限制对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生存权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妨碍,为平衡两者权益,经济补偿便成为必须。因此,在约定竞业限制的情况下,经济补偿可不待当事人约定,自动成为合同的条款。换言之,在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给付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其规范意旨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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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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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劳动法视角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是对劳动者的“解绑”,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一请求。但是,由于合同确实未完全履行,且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对竞业限制协议履行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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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业限制义务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方式约定,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商业秘密包括未申请专利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技术秘诀、生产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等,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经营策略、货源信息等。上述商业秘密构成了企业的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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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如何处罚和开除?
      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企业的处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不认可企业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不认可自己的旷工行为,企业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企业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律师建议: 1,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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