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合同是自由的。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

在我国,合同是自由的。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协商一致的情形下,都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也不例外。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两种,一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二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的补偿金等内容,极大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有一些犯罪明确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但有的犯罪则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太一样。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后,应该直接让当事人承担起当初约定好的赔偿责任,如果当初对这方面完全没有约定也可以当场做一个补充性的协议,并且按照这个协议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就只能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这个合同并得到赔偿了。根据(合...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或许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却被告知你已经被辞退了,这算是一种变相的被动离职。被动离职也是有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关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 根据《劳...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权益,我国立法机关早制定民法典时,规定了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两者的都是存在瑕疵的合同,都会危及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故而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了解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至关重要的。 一、可变...


·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后履行抗辩权不适用于单务合同。 2、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序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定,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一...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单付款 卖方即凭提单等有关单据向当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装船乒。当议付行寄来单据后,经银行审核无误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如经银行配合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法很多,例如:拒付货款;相符局部付款,不符局部拒付;货到检...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一、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一、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