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认定“算不算工伤”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俗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
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虽然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弄伤,因此职工因为违章操作而受伤,也是属于工伤范围的。
上班时突然发病而死亡或落下残疾,属不属于工伤?
上班时突然发病立即死亡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法律上都可以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上班时突然发病最后落下残疾或者经抢救在48小时后死亡的,都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喝醉酒干活受伤,是不是工伤?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禁止职工喝醉了酒还继续干活,并且实践中喝醉了酒干活特别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破坏单位的正常秩序。因此,法律规定因为喝醉酒而导致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此情况下,职工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中故意弄伤自己,算不算工伤?
自残和自杀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任何人不能通过自残或自杀来获得赔偿。职工在工作中故意把自己弄伤,这属于自残行为,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也不能要求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内部认定工伤可不可以?
单位没有认定工伤的权力,必须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发放工伤证。如果你的单位自己认定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往往都是企图骗取你的信任,使你放松对单位的警惕。因此,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必须要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上下班途中”四种情形可认定工伤
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以下四种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治疗工伤过程中这些问题应注意
病历一定要由自己保管
工伤处理不仅仅包括工伤认定,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做鉴定时,需要提供全部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如果没有病历的,就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应该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且复印的病历要记得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
治疗工伤时千万不要使用别人的名字。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以确定受伤情况。如果住院时用的是他人的名字,那么诊断证明上记载的伤者姓名也将是他人的名字,真正的受伤人员不能以该诊断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所以,一旦发现单位用他人的姓名给你诊断或登记住院,一定要及时将姓名更改过来。
手册主要介绍了应该怎样进行工伤的认定以及发生工伤之后应该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帮助广大农民朋友们了解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您可以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童工一般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这部分人在社会上可以找什么工作呢?不少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童工明显属于未成年人即未满16周岁的公民;(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针对劳动市场上,存在用人单位擅自劳动关系,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并进行了公布。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无法理解,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 ...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一、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在单位楼上摔倒算不算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比如说是在放假期间单位楼上摔倒不属于工伤,但是是工作时间,导致摔倒,认定成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女员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了伤,就必须要先确定双方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劳动关系在哪里认定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决疑惑。 一、劳动关系在哪里认定 《中华人民...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视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不单单只是包括了质量标准,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的标准,例如施工质量等等。如果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什么在工程中的质量问题,需要立即提出停止,然后马上进行修改。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呢? 一、 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