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伤走民事诉讼怎么走?

工伤走民事诉讼怎么走?一、工伤处理
1、工伤赔偿,如果发生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
2、对劳动仲裁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准备工作
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2、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5、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三、民事诉讼的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工人和工作单位的纠纷一般都是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按照规定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前可以准备需要的材料,比如伤残鉴定、伤残等级、赔偿范围等等,然后就可以到法院提出起诉,上面介绍的就是工伤走民事诉讼怎么走的程序,您可以借鉴学习一下。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1.试用一个月,就签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即签订合同,其实是对你权利的保护.这应该是挺好.而你担心的试用期内想要离职,这个因为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直接解决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违...


·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保障,但实践中仍有一些私人老板,不顾法律的规定,而随意的开除单位员工,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现实中遇到老板随意开除员工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用工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


·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通常劳动者在初次入职的时候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通过这样的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那对于大学生来讲,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


·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是什么?
      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钢构工程复牌的时间 复牌要等公告,一般前一天晚上会发布消息。没复牌之前是知道不了的。 想及时知道的话可以每天晚上关注一下公告。 许多网站都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 ,比如和讯网络,巨潮资讯网,东方财富网。可以买专业报纸,比如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来看 ...


·辞退工资补偿不给怎么办?
      辞退工资补偿不给怎么办?1、辞退后工资不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属于违约,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


·法定节假日没加班工资可以克扣吗
      法定节假日没加班工资可以克扣吗?不可以,法定节假日均为带薪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 不能。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给劳动者的。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这就给单位以可乘之机,侵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到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试...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呢?此外,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没有修成年假,那在法律上,对于年休假应该如何折算成工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环境,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行为采取禁止性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该规定的会被处以罚款处罚。那么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的禁止性规定: 1、《中华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